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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时间:2022-04-24      

  设有办公室和财务两个部门。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管理秘书事务,处理检察信息,编发检察情况反映;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本院支出规划和部门预决算;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机关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对本院机关食堂日常管理;负责本院机关日常事务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承担全院办理案件的警务保障事项,承担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案工作区的警务保障事项和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彭威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716891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