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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26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6日在沙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山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着力“提升城市经济首位度、打造社会发展首善区”,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全面落实护稳定、保民生、促发展的各项使命,检察工作主要业务考核指标持续走在全市前列。

一、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投身“三大攻坚战”

高质量发展是强区之基、立业之本和转型之要。紧紧围绕市院和区委部署,注重发挥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保障和助推功能。

(一)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是“三大攻坚战”中的首要之战,更是一场输不起的战役。针对全市涉众性经济犯罪70%集中在沙市区这一现状,我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区维稳办、金融办、信访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等,全力做好依法维权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共办理熊家冢、华丰融通、湖北精机、高润理财、优呗网、金山牛农机、金地汇投资等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件37人,涉案金额近20亿元,涉及群众3000余人。经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5件30人,成功化解金融风险案3件。面对情绪失控的群众,检察官始终做到理性平和,不简单应付,不推卸矛盾,真诚释法说理,尽可能帮助投资者减少损失,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等次生风险。

(二)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区委工作部署,认真抓好扶贫联系点的各项工作,由我院帮扶的锣场镇长湖村精准扶贫工作得到了驻村群众和有关部门的一致认可。组织机关干警捐款捐物,共为联系村、社区困难群众捐助5万多元,协助争取政策性扶贫资金30多万元,为贫困户新修或改建房屋2套,积极开展灾后慰问和送清凉、送温暖行动,以实际行动优化并推动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措施落实落地,我院与长湖村结对共建的事例被中国扶贫网报道。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在全市率先采用公开审查方式,对4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余元,有效避免了因案致贫,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通过司法途径送到群众手中。

(三)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活动,重点参与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治理、畜禽禁养、退田还湖、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先后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化工废水非法排放、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17件25人,经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13件21人。我院办理的陈某非法捕捞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二、强化职责意识,深入推进平安沙市建设

坚持以更敏锐的政治警觉、更强烈的忧患意识,投入平安沙市建设,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生活幸福感、社会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安全观,对爆恐枪、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398件59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66件397人,追捕漏犯25人;受理一审公诉案件506件776人,经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371件512人,移送荆州市院审查起诉39件101人。重点打击扰乱公共秩序的聚众型犯罪,共办理相关案件39件,提起公诉82人。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在机关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从严从快打击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放贷等黑恶势力,共监督立案1件,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7件111人,追捕漏犯4人;经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5件30人,向侦查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3件。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响应区委政法委号召,全力投入“铲霸行动”,惩治和打击村痞村霸专项活动,确保基层稳定。在专项工作中敢于刀刃向内,主动开展刑事案件大起底,重点梳理近三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尤其是对构罪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后以保代结的案件,严查司法不公背后的非法保护伞。

(三)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整治毒赌黄乱象。毒赌黄是万恶之源,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共批捕走私运输贩卖或非法持有毒品类案件37件42人,提起公诉43件48人。支持公安机关抓获或捣毁各类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或从事网络赌博犯罪团伙17件38人。对组织、介绍卖淫的窝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先后对北京路“夜旋律酒店”、豉湖路“迷夜KTV”、武德路“大众足疗店”等涉黄场所予以打击,对周某、李某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介绍卖淫案予以查处,有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四)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在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定纷止争,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30批次1270人次。在接访中,遵循“热情接待、冷静处理,放低姿态,依法办理、化解矛盾”的处事方针,共与8名上访人员签订息诉罢访协议。同时,对长期缠访、闹访,严重扰乱基层政权、涉嫌寻衅滋事的李某、周某、郑某依法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年和7个月,对当庭悔罪的刘某从轻处罚,有效严肃了信访秩序。

三、强化监督意识,全力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进一步完善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把监督工作做细做实。

(一)切实加强刑事检察法律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重点问题开展监督,监督立案38件38人,监督撤案1件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8人。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必要时指派检察官参与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讨论,应邀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10件,依法提请市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10件31人。不断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正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3次,加大刑事抗诉工作力度,依法对本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8件,对不服法院判决和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申诉案件展开复查2件。注重人权保障,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件,监督超期羁押20件;对司法所管理矫治职责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56件。

(二)主动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严格执行监察委、检察院制定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受理机制,受理区监察委移送贪污贿赂案件4件5人,受理市监察委指定管辖案1件1人,经依法审查后提起公诉3件3人。我院办理的邹某贪污案,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为全市办理监察机关案件提供了沙市经验。

(三)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同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件,其中审判活动监督3件,执行活动监督5件。强化对行政机关日常执法工作监督,主动走访国土、环保等部门,摸排线索10余件,经过调查核实,发现人民法院在办案中存在受理把关不严、审查不细致、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工作建议1份,向国土部门发出制度建设层面的工作建议,均被采纳。

(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环境污染、食药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维,优化监督举措,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工作,联合区食药局深入校园、农贸市场、冷库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贩卖假药案2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1件、食品领域侵犯商标案1件、药品领域非法经营案1件;针对外卖餐饮乱象,及时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大平台,敦促整改,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期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区城管局、长江河道管理局等部门依法履职,拆除非法码头1处,清理建筑垃圾40余万方,恢复长江沿岸植被20余亩。配合区政府开展“畜禽退养”专项行动,向多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进全区15家违规养殖企业搬迁整改,为防治环境污染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责任。

(五)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台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方案,深入相关企业走访调研117次,组织送法进企业20场次,发现线索4条,启动立案监督3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78次。受理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刑事犯罪案45件85人,审查起诉54件113人。由我院办理的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评为全省“十佳精品案件”。

(六)主动拓宽监督渠道。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53件,开展网上案件流程监控巡查354件。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952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288份,向社会提供案件信息查询378批次,以案件信息全面公开倒逼司法公正,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3次,汇报检察工作动态18次,邀请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今年先后3次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其他各界人士,深入机关内部体验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四、强化创新意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一)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检察官权利清单,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强化“线上运行”,注重案件办理工作网上全程留痕,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考核办法,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87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等为基本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办案活动提质提效。

(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退回补充侦查81件,对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95人。在侦查活动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两个环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对采取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早核查、早发现、早排除,严防冤假错案。以配合人民法院倡导的速裁程序改革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目前已探索审理2件2人。

(三)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构建“捕、诉、监、防”合一的专业化办案模式,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分案起诉、社会调查、亲情会见、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等改革举措,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18件30人,批准逮捕14人,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18件28人,依法提起公诉7件1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5人。主动争取锣场工业园和天宇汽配等爱心单位支持,建立未成年人关扶基地3处,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12次。同时,注重社会全面预防,加强与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作,抓好未成年犯罪预防、法治教育工作,9名院领导带头兼任“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巡讲辅导30余场次,覆盖全区85%的中小学。为培养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与荆州电视台“年代963”栏目合作,开创“沙检君读故事”12期,组织学生宣讲自己成长过程中的法治感悟,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微信推送,已惠及全区55所幼儿园、28所小学,作为经典栏目,深受老师和家长好评。

(四)积极开展智慧检务建设。按照“对标一流、适度超前、务实高效”的原则,全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在全市率先引进远程提审系统,极大提升办案效率;大力推进电子证据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展刑事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108件次,制作电子卷宗526册,协助律师绑定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146人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146件;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五、强化政治意识,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始终注重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设检察长讲党课4次,邀请党校教授讲课2次,机关党委组织开展支部主题活动84次,在微信平台开设“沙检党建之窗”专栏宣传党建工作4期。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将机关党建融入“整区推进”大格局,与崇文街道、公园社区、杨林堤路社区和湖北雨虹防水有限公司开展富有特色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加深群众工作的感情,丰富群众工作的方法。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老干支部被市委组织部表彰,1人被评为区党员志愿者先进个人。

(二)始终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章为遵循、以党内法规为主线,机关干警廉政学习人人超过70个学时,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制度管党,先后制定机关“两个责任”清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办法”,着力完善以管人、管案、管权、管车、管钱为核心的内部治理体制,制度笼子不断扎牢。积极配合巡视巡察,盯住 “关键少数”,认真实践“四种形态”,发督察通报4期、约谈3人、函询2人、诫勉谈话1人,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实现党风廉政教育人人参与、个个提高,干警作风、队伍形象持续向好。

(三)始终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主动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8次,组织集体学习12批次。选派2名干警到荆州日报学习培训,探索建立新闻联络员制度,强化对宣传信息的管控,确保舆论宣传的主阵地永远在党的领导下,永远发出正确的声音。

(四)始终注重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围绕“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练好内功、自我提升”的要求,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人才队伍。持续加强与武汉大学、长江大学、荆州日报的合作交流,在机关举办“名家讲坛”,完善检察长课堂、检察官联席会等学习机制,借助“检答网”等网络学习平台,弥补干警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升专业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学争创”活动,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提升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战素养,先后有7人次被高检院、省院和市院抽调轮训,5人次在省市竞赛中获奖,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

各位代表,沙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的认识到,自身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成效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有待提高;机构内部改革、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司法办案智慧化程度不高,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待提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工作实际,积极践行“八检方略”[1],持续深化“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全力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为沙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力争早日实现明星检察院的沙检梦。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定政治立场,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妥善处理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和相关敏感事件。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履职尽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加大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更加精准地服务脱贫攻坚,促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力量清除黑恶势力及其“关系网”“保护伞”。持续开展服务非公经济、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等专项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自觉为沙市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丰富更有效更全面的检察供给。

三是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继续加强刑事监督,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把办案环节的捕诉关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切实防范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的新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办案资源有限、职能碎片化、一线骨干缺乏等问题,构建符合新时代检察工作规律的专业化内设机构体系;整合批捕、公诉两大职能,建立“侦、捕、诉、监、防”五位一体的专业化刑事办案团队,实现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

五是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三个高于”、“四个第一” [2]的总要求,认真严肃地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建设成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展示沙市检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各位代表,在新年工作中,我们将系统学习借鉴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宝贵经验,切实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遵循机关制定的“三四五”[3]工作思路,持续发扬深耕细作、务实重行的作风,围绕全面打造“明星检察院”的沙检梦,攻坚克难,团结奋斗努力向全区人民递交一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合格答卷。

名词注释:

[1]“八检方略”: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改革活检、文化育检、为民从检、从严治检

 [2] “三个高于”“四个第一”:“三个高于”指在思想觉悟上高于普通公务人员,在能力素质上高于其他政治干警,在纪律作风上高于普通党员;坚持“四个第一”指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务是党内职务、第一责任是管党治党、第一要求是对标党章党规。  

[3]“三四五”:“三个一流”“四个领先”“五个走在前”。“三个一流”指司法素质能力全市一流、队伍职业形象全市一流、内部治理水平全市一流;“四个领先”指作风建设全市领先、精神面貌全市领先、创新意识全市领先、综合考评全市领先;“五个走在前”指实力建设走在前、执行落实走在前、科技强检走前、检务保障走在前、服务大局走在前。